| 索 引 号: | 011158671/2026-03747 | 分 类: | 财政 | ||||
|---|---|---|---|---|---|---|---|
| 发布机构: | 襄阳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6-02-03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 ||||||
| 标 题: | 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度部门预算 | ||||||
2026年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三、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
六、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部门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职能为:(一)起草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为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四)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落实。(五)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襄阳籍烈士和外国在襄阳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单位)本级内设机构有秘书科、办公室、优抚科、安置科、思政科、人事科、军休办、自主择业中心、驻村工作队。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有襄阳市自主择业退役军官管理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襄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襄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襄阳市军供站、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
无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其中,襄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襄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襄阳市烈士陵园管理处、襄阳市军供站、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休养所、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休养所等单位为独立的预算编制单位,襄阳市自主择业退役军官管理服务中心、襄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安置管理办公室等单位未独立编制预算,合并在部门本级编制。
第二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26年度收、支总计部分涉密不公开。与2025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减少,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经费、政府性投资项目专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等项目。
2026年度收入合计部分涉密不公开,与2025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部分涉密不公开,比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026年度支出合计部分涉密不公开,与2025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减少。其中:基本支出3416.32万元;项目支出部分涉密不公开。
二、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部分涉密不公开。与2025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26年无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经费、政府性投资项目专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部分涉密不公开,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39.8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开支。
2.住房保障支出(类)202.3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16.3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65.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四、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万元,本年收入30万元,本年支出3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一)其他支出(类)。支出预算为30万元,主要用于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五、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六、202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本部门本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为45.7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38万元,减少33.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度持平,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11.7万元,比上年减少6.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公务接待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6万元,比上年减少17.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3.06万元,比上年减少11.94万元,主要原因是购置公车类型不同,预算不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比上年减少5.1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64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增加2.76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增加,相应测算福利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增加。
八、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64万元,比上年度减少437.92万元,减少30.85%,主要原因是政府性投资项目减少。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4.9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24365.09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建筑面积17106.11平方米,其他7258.98平方米。
公务用车9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4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襄阳市军供站军供保障指挥车1辆、机动送餐车1辆。
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数量为0台(套)。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优抚安置专项-自主择业军官医保专项”项目主要内容是依据相关文件精神,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和组织体检支出。2026年预算安排960万元,资金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绩效年度目标:保证自主择业退役军官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数量指标:缴费人数=703人。
质量指标:缴费基数合规率=100%。
时效指标: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时效≤20工作日。
成本指标:成本节约率≥0%;人均缴费标准≥0元。
服务对象满意度:军官对医保待遇保障满意度≥95%。
具体表格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空表说明
本部门无空表。
(二)其他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三部分 2026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4.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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