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文理学院迁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已经市政府批复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现进行批后公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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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文理学院迁建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批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