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2023年关于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公示公告(二)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国乡振发〔2022〕2号)和《中共宜城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办发〔2021〕11号)文件的要求,根据风险消除标准:返贫致贫风险采取的针对性帮扶措施有效落实;“两不愁三保障” 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收入持续稳定;大额刚性支出消失,按照“村(居)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居)民主评议和公示、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定”的风险消除程序,经市乡村振兴局复核,全市共有11户25人符合风险消除的条件和程序,现予以公告。

来源:宜城市人民政府 宜城市乡村振兴局
责任编辑:李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