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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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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9-27 15:31

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21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的通知》鄂财农村发[2020]13号文件精神,为支持做好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现下达你地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万元。其中: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含红色美丽村庄试点) 万元,典型示范村奖励 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万元。项目代码:中央Z195110010014,省级2020-830-000-036。

请列入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和典型示范村奖励列“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科目,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列“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的补助”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用于2021年度全省255个试点村(含红色美丽村庄)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典型示范村奖励,用于支持2020年公布的176个美丽乡村典型示范村继续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用于支持2021年度全省834个试点村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

二、各地要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在收到资金文件30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区域绩效目标表反馈到市财政局,确保年度目标实现。

三、请各地加强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并使用好省级和本级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市财政局

2021年6月28日


相关附件:关于下达2021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分配表.xlsx 相关附件:附件2: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奖补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相关附件:附件3: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xls
来源:襄阳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卜香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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