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158671/2023-08243 | 分 类: | 司法 | ||||
|---|---|---|---|---|---|---|---|
| 发布机构: | 襄阳政府网 | 发文日期: | 2023-01-30 | ||||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日期: | 2023-03-30 | ||||||
| 标 题: | 襄阳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
2022年,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牵引,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苦干实干、砥砺奋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省领先,《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项目建设“加速跑”》典型案例写入《中国营商环境报告》。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财智联盟服务平台建设获评全国优秀信用案例。我市成为全国首批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化试点城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并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1.强化组织领导。始终坚持在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襄阳市“十四五”规划,纳入市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专题研究部署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
2.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实施方案,制定《〈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分解103项重点任务,明确任务书、路线图、责任人,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诸实效。
3.强化示范创建。成立由市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襄阳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4次、工作部署会4次、台账审核会3次、新闻发布会1次,交办问题清单4批,推动100项创建指标落实落地。2022年11月28日,经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襄阳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4.强化法治督察。将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纳入市委督查考核计划清单,扎实开展2022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督察。6月上旬派出6个督察组,实地察访执法单位、企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个别访谈一线执法司法人员、行政相对人和企业家代表等,抽查执法案卷231卷、司法案卷150卷,“一对一”反馈问题118个,目前均整改到位。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市直部门3095项依职权类事项数据信息完成率达到100%。持续开展“四减”行动。市级“减时限、减材料、减跑动(零跑腿)、减环节”缩减比例分别达到92.15%、32.33%、58.18%、86.23%,其中减时限、减材料压缩比例全省领先。“一窗办”“一次办”“就近办”“跨域办”“掌上办”“智能办”“六办”改革持续深化。开展襄阳市便民服务“群众评”活动,群众满意率99.91%。
2.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更多部门、更多事项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范围,实现对同一对象一年最多“综合查一次”。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共发起双随机抽查979次,其中部门联合抽查536次,占比54.8%、居全省第二位,累计减少进企业检查788次。在3月份通报的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指标取得满分成绩。
3.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涉及磷石膏污染防治、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探索将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广至行政执法领域,人社部门在全省率先制定《重点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和社会风险评估规则(试行)》。全力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全市“无申请兑现”事项达331项(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通过“小切口”立法解决实际问题,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立法。科学编制2022年市人民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和2022—2026年规章立法规划。积极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不断健全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襄阳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于2023年1月4日印发,自3月1日起施行。《关于修改〈襄阳市市区“门前三保”责任管理办法〉的决定(送审稿)》《襄阳市岘山保护管理办法(送审稿)》已进入立法审修、调研程序。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处理流程,市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依法对县级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年度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备案审查通过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编制《襄阳市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出台《襄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等3个文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的管理规范。2022年市政府作出的125件(次)行政决策事项,50份各类合同、协议均经过合法性审查。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二次会议暨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会。组织全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谷城经验”。对樊城、谷城、老河口及市卫健委、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扎实开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组织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生态环境和农业六大领域“行政执法大提升”等五大行动,建立健全“执法开放日”活动机制。完善开发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在高新区、东津新区和鱼梁洲经济开发区分别设立综合执法局(中心)。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统筹机制,28个街道综合执法中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3.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雷火2022”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打精防电信网络诈骗,严打“涉企”违法犯罪。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粮食安全专项整治等系列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积极组织教育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检查教育机构281家,关停或取缔非学科类培训机构46家。建立整治“十小”不文明行为执法协作机制,共整治不文明行为5.7万起。
4.积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各行政执法领域积极落实省级主管部门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制度,其中市本级向社会发布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清单10份共272项事项,覆盖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劳动保障、卫健、住建、税务等重点执法领域,其中文化市场、住建领域为全省首份市级清单。各行政执法部门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免处罚、免强制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守法、纠正违法行为。
(五)规范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1.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各方面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325件、政协提案352件,代表、委员首次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99%以上。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市政府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持续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民生审计等审计项目,加强审计监督。
2.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未出现不履行司法判决情形。召开2022年度府院联动会议,不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定期督办、沟通衔接机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93.91%,超出省定指标13个百分点。
3.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建立12345热线全方位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建立热线与纪委监委监督协同机制。2022年,热线共受理企业群众诉求121.4万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28756条。在2022年第二十一届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襄阳市政府门户网站跃升至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第3位,连续五年蝉联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第一。
(六)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2022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矛盾纠纷38387件,调解成功36643件,成功率达到95%。充分发挥律师调解优势,40家律师调解工作室参与调解案件672起,调解成功147件。积极发挥仲裁调解作用,襄阳仲裁委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6件。
2.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结”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市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3件、受理183件、审结206件(含上期结转案件)。其中,全年通过调解结案的86件,调解率为41.75%;作出纠错决定的43件,综合纠错率达20.87%。
3.加大全民守法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出台《襄阳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办法》。制定《襄阳市“法律明白人”培养实施方案》《襄阳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实施方案》,参与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宜城市鄢城街道宋玉社区等5个村(社区)成功入选。全力开展“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社会面宣传。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律师“周四有约”品牌。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1.突出“关键少数”示范引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纳入市政府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议季度学法计划。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4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书目和乡村振兴促进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将法治专题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及高校干部培训课程,全市共开展学法用法类培训10期,培训19880人次。组织全市1064家单位77726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法考法,较2021年增加10000余人,参考人数全省第一,参考率100%,优秀率96.3%。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提升。从督察和创建工作来看,部分单位行政执法决定公示不符合法定要求,案卷不规范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要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常态化开展工作制度有待完善,案卷评查现代化手段不足,奖惩手段不够。要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是法治政府建设经验总结推广不够。目前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无申请兑现”等改革事项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但“建立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综合负面清单”等其他方面的经验做法推广力度不大,主要原因是工作推进不够平衡。要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推进力度,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在全省乃至全国打响法治政府建设“襄阳品牌”。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持召开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2022年2月25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暨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推进会,明确市委书记、市长是第一责任人,市委常委和市政府班子成员承担各自分管领域的领导责任,市人大、市政协发挥监督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形成了市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具体负责、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的创建工作格局。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襄阳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全市法治建设再次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再接再厉,不断提升法治襄阳建设水平。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坚持市政府向市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制度,适时提请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政府立法、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利剑”作用,压实各方责任,努力把法治政府建设的“施工图”变成“实景图”。
二是扎实做好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巩固提升工作。以成功创建为契机,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集中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总结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讲好襄阳法治故事。积极做好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复审和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组织申报工作,提前谋划,积极对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申报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创建地区和单项示范创建项目,争取更多县(市、区)建成全国示范。
三是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以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的起点,把创建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常态化工作,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紧紧围绕工作大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把襄阳打造成经得起时间和实践检验的法治政府建设标杆,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襄阳篇章,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3183114
16659
襄阳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