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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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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10 00:00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范围

服务内容

收费依据

征收情况

1

土地闲置费

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

造成土地闲置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保留

2

征(土)地管理费

征地费用的1.1-3.6%

鄂价房地字{1995}44号

鄂价房服{2002}47号

取消

3

土地登记费

①党政机关、团体、全额预算事业单位:2000平方米以下200元/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②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00平方米以下100元/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0000元;③差额预算事业单位:5000平方米以下300元/宗,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0000元;④城镇居民:100平方米以下13元/宗,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⑤农村居民:200平方米以下5元/宗,200平方米以上10元/宗。

鄂价费字[1992]130号

财税【2014】101

鄂财综发【2015】39号

暂停征收

4

采矿登记费

新立登记:200元(小型)、300元(中型)、500元(大型);其它登记:100元。

采矿权人

价费字〔1992〕251号

财税[2014]101号

暂停征收

5

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包括证书费)

油气勘查100元; 
油气滚动勘探开发300元; 
原油50万吨以上、天然气5亿立方米以上大型油气田开采500元;原油10-49万吨、天然气1-4.9亿立方米中型油气田开采300元;
原油10万吨以下、天然气1亿立方米以下小型油气田开采200元。

价费字〔1992〕184号、财预〔2000〕127号

财税【2014】101号

暂停征收

6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50-100元/个

价费字〔1992〕251号

财税【2014】101号

暂停征收

7

土地复垦费

采矿砖瓦:15000元-22500元/公顷废弃地: 12000元-15000元/公顷废弃工程: 9000元-12000元/公顷其他原因: 6000元- 9000元/公顷

省政府令第84号

保留

8

耕地开垦费

土地补偿费的1-2倍

鄂政发[1999]52号

            保留

9

地质成果资料费

汇交单位:300元/套; 
其他单位:500元/套。

鄂价费字〔1992〕251号

暂停征收

10

矿产资源补偿费

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补偿费费率:0.5-4%

开采回采率=核定开采回采率÷实际开采回采率

采矿权人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50号)

保留


注:“收费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经营服务性收费


序号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

范围

服务内容

收费依据

1

土地登记代理费

1、住宅用地:(1)个人:100元/户、套

代写土地登记申请所需文书;代办土地登记申请、指界、领取土地证书和代行开展地籍调查的服务工作

鄂价房服函字[2000]180号

其中房改房:80元/户、套

鄂价房服函字[2000]180号

(2)单位用地:1亩以下300元,每增一亩加200元,最高不超 过2万元

鄂价房服函字[2000]180号

2、非住宅用地:1亩以下500元,每增一亩加300元,最高不超 过4万元

鄂价房服函字[2000]180号

2

预征土地代理服务费

征地费用的2%

受政府委托办理征地相关业务

鄂价房服[2007]6号、[2008]105号

3

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

土地交易服务费30%

受委托进行抵押相关服务工作

鄂价房服[2007]6号、[2008]105号

4

土地使用权出租代理

不超过一个月成交租金额的5%

受委托进行出租相关服务工作

鄂价房服[2007]6号、[2008]105号

5

以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租赁)、转让(协议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按照成交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交易服务费

10万元以下2.5%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转让

2.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租赁)转让

3、在建项目的土地转让

1、提供场所

2、提供交易信息

3、代理交易服务

4、提供政策咨询

5、办理其他国土资源部门委托事项

鄂价房服【2008】105号

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    2.0%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    1.2%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1.0%

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8%

5000万元以上0.65%

6

以招标方式出让、转让(协议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的交易服务费

100万元以下1.5%

鄂价房服【2008】105号

100万元—500万元     0.8%

鄂价房服【2008】105号

500万元—1000万元    0.45%

鄂价房服【2008】105号

1000万元—5000万元   0.25%

鄂价房服【2008】105号

5000万元—10000万元  0.1%

鄂价房服【2008】105号

10000万元—50000万元 0.05%

鄂价房服【2008】105号

50000万元—100000万元0.035%

鄂价房服【2008】105号

100000万元—500000万元 0.008%

鄂价房服【2008】105号

7

咨询服务费

出具普通书面咨询报告的每份300—1000元。

鄂价房服【2008】105号

8

土地测绘费

0.5元/m2

用地单位

土地勘测
土地规划

国测财字[2002]3号

30元/户

用地个人

鄂价房服函字[2000]180号

40元/户

9

地籍档案资料信息咨询服务费

查询土地登记有关资料100元/每卷次

社会公众

查询

鄂价房服函【2004】36号

其他150元/每卷次

社会公众

查询

咨询费20元/每人(件)次

社会公众

咨询

宗地图10元/张次

社会公众

复印

复印其他图件60元/张次

社会公众

复印

复印对利用数据库提供的图件100元/张次

社会公众

复印

证明费200元/张次

社会公众

复印

对提供地籍档案资料其他有关的技术服务

社会公众

证明

按照自愿有偿协商原则由双方定

社会公众

技术服务


注:“收费依据”栏,填写法律法规名称或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政府性基金


序号

基金项目

征收标准

征收范围

征收依据

清理意见(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标准)

1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10000元/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鄂财综发【2015】39号

暂停征收


责任编辑: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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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