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1158671/2020-08476 | 分 类: | 司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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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0-05-19 | ||||
文 号: | 襄政办函〔2020〕20号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发布日期: | 2020-05-21 | 生效时间: | 2020-05-19 | ||||
标 题: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20年度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19日
2020年度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努力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宪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讲座。改进和完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政府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各级政府常务会议、政府部门办公会议(党委、党组会议)每季度至少学法1次。各级政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
2.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襄阳市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工作。
3.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持续加大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专题培训,学习培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做好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学习及考试工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4.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加强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治安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执法工作。强化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相关执法工作。依法严惩破坏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依法做好物资供应保障、疫情报告、信息发布、劳动保障、抚恤优待和社会救助等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加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公共法律服务。
5.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开展“一照通”、企业登记“秒批”、襄阳自贸片区“证照分离”全覆盖等改革试点。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大力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全面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做好证明事项全面清理工作,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持续推进诚信政府建设,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健全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建立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6.全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构建以党建为引领、自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德治为先导、智能为支撑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深入开展“三安行动”,深化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完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建设“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落实群防群治机制,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和“智能平安小区”建设;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整治突出违法犯罪;健全公共安全体制机制,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及时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7.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落实重大立法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请示报告各项程序,做好政府立法计划、重点规章项目以及重大立法事项提请党委研究有关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的政府立法,积极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
8.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监督闭环管理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9.持续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0.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
1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行政决策的作用。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的服务保障作用。
1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健全政策解读机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务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
五、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3.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大检查。
14.积极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果,积极探索其他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15.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和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公共安全行政执法。强化与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有关的公共卫生、市场监管、治安管理、社会捐赠、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16.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争议的协调和违法执法行为联合处理机制。坚持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高危行业领域重点监管相结合,探索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市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7.持续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继续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分析报告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制度,强化监督指导。不断健全市县两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倒逼各地、各行政执法部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18.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健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清单。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欠发达地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法律帮助。做好法律服务精准供给,积极解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法律需求。
19.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制定市直机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及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全覆盖。继续开展法治县(市、区)、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法治单位、法治医院的创建活动,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组织“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宣传力度。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实际,及时总结依法行政方面的新问题、新经验,引导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七、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20.强化总结评估。全面梳理《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科学评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效果。根据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年)》制定出台情况,谋划起草《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21.强化督察指导。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湖北省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各地各相关部门依法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情况,省委依法治省办反馈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及整改的重要内容。按照中央依法治国办、省委依法治省办部署,适时开展专项督察,压实各地、各部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22.强化示范引领。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标对表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补短板、强弱项、创亮点,总结宣传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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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襄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