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379号令)规定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襄政办发〔2022〕8号)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施行。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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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