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9号)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襄政规〔2025〕3号)文件予以废止,不再施行。上述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2025年11月30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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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襄政规〔2025〕3号文件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