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襄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1月14日
襄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工作考评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持续提升全市政务公开(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质效,现就我市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共49家单位(附件1)。
二、考评内容
(一)政务公开
1. 主动公开:公开渠道、基础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解读回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县级政府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评估,随机抽查15个领域。
2. 依申请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性、回复及时性、答复规范性。
3. 日常工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二)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结合省2023年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评估工作内容,考评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情况。政府网站考核:办事服务、功能应用、管理保障等;政务新媒体考核:集约开设、信息发布、互动交流等情况。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评估指标。2023年10月-11月,在总结历年绩效评估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广泛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形成襄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附件2)。
(二)采集数据初评。2023年11月-12月,根据评估指标,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各地各部门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数据采集、初评,并形成问题清单。
(三)集中反馈复核。2023年12月底,对初评反馈问题有异议的,可向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一次性提出)。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对各地各部门反馈的问题清单异议项进行复核。
(四)终评结果报审。2024年1月,汇总各地各部门评估指标完成情况得分,形成全市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考评情况通报,报市政府审定后发布。
四、其他事项
请各地各部门于2023年11月25日前,将评估指标中“工作推进落实”“加分指标”需要提供的印证材料电子版报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dzzw@xiangyang.gov.cn)。
附件:1. 考评对象名单
2. 襄阳市2023年政务公开、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绩效评估指标
附件1
考评对象名单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37家)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商务局
市审计局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行政审批局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财政局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市统计局
市招商局 古城(隆中)管委会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水利和湖泊局 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医疗保障局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二、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12家)
襄城区 樊城区
襄州区 枣阳市
老河口市 宜城市
南漳县 保康县
谷城县 高新区
东津新区 鱼梁洲开发区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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