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
按照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及省整改工作专班工作要求,现将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32)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全省长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达12480个,溯源和整治任务繁重。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990个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汉江生态环境质量。
三、整改措施
(一)完成990个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分类命名和编码并上传生态环境部排查整治App系统。完成工业排污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污口、工厂化水产养殖排污口、港口码头生产废水排污口、大型灌区退水口等标志牌的树立工作。
(二)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三)坚持立行立改和长期整治相结合,对能够立即整治到位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整治;对于比较复杂的排污口,深入开展溯源工作“回头看”,彻底查清废水来源,确认整治责任主体单位,确保制定的整治方案切实可行有效;对涉及管网建设等需要时间推进的,明确阶段目标,由易入难,分步推进,持之以恒整治到位。2022年底前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推进解决一批问题。2023年底前完成70%左右的整治工作,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任务。
(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补漏,强化监管信息化建设,到2025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汉江入河排污口监管长效机制。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措施1完成情况:2021年7月9日,我市印发《襄阳市汉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襄政办函〔2021〕37号),全面部署990个排污口溯源整治任务。截至2021年10月底,已完成全部排污口的溯源、分类、命名和编码工作;同年12月底前,完成120个排污口标志牌的设立,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长江入河排污口信息系统。
(二)措施2完成情况:2022年2月13日,印发《襄阳市汉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襄政办函〔2022〕5号),逐一明确排污口的整治类型、目标、措施和时限,为整治工作提供具体依据。
(三)措施3完成情况:截至2025年9月底,生态环境部交办我市990个汉江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整治,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四)措施4完成情况:自2022年起,我市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整治“回头看”检查,对发现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限期整改。市直相关部门对统筹负责的排污口开展盯办帮扶,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属地政府,压实整治责任。2023年,争取中央资金支持,选取46个典型排污口开展规范化整治示范建设,设立标志牌、测流及视频监控装置46套,并在9个不同类型排污口配置环境应急监测设备,建设信息化平台。同时,依据《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监测》(HJ 1387-2024),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持续强化汉江入河排污口日常监管。
五、验收情况
(一)市级自行验收情况。2023年10月26日至2025年11月4日,襄阳市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成立市级验收组,严格按照省、市验收销号相关工作要求,通过资料审查、现场核查和走访问询的方式,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市级自行验收,同意验收通过。
(二)省级验收情况。2025年11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32)整改省级验收会,并通过验收。省序号32号任务已经整改完成。
该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17日)向襄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班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田 威 联系电话:0710–3254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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