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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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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1-13 08:44

(2024年1月12日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俊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十四届八次全会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服务发展大局,践行司法为民,强化自身建设,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襄阳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来源:襄阳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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