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人需先根据参保地规定进行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
携带相关病历资料(出院记录、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书等)到就医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符合后,本人申报或家属代办。对于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苯丙酮尿症、脑瘫、孤独症和心脏瓣膜置换、搭桥、体内支架置入术后等8种门诊慢特病病种,经明确诊断的,无需专家鉴定。
(二)依个人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申报。
通过“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申报
通过“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申报
市本级职工医保办理地点:
- 襄阳市中心医院
- 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
- 襄阳市中医医院
- 991医院
- 安定医院
- 结核病防治院
- 同和医院
- 市妇幼保健院
(三)参保人员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查询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办理情况。
(四)参保人应在复审期限截止前6个月内申请复审,复审期间继续享受待遇。未按规定申请复审的,复审期限截止后不再继续享受待遇。复审流程与申请流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