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省已实现居民身份证申领“全国通办”“省内通办”,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带领,到居住地任意一个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即可办理,无就业、就学、居住要求。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带领其现场办理。
未成年人首次申领身份证(长期在省外生活、上学的湖北籍未成年人及在省内生活、上学的外省籍未成年人首次申领身份证需提交“跨省通办”申请)
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证丢失、损毁需补领的
未成年人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监护关系证明)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省外居民异地办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4异地办理需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告知承诺书》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现场领取并填写)
5若属于未成年人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现场领取并填写)
点此查询
  •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免收工本费
  • 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
    工本费每证20元
  • 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
    工本费每证40元
  • 临时身份证办理
    工本费每证10元
  • 普证:20个工作日,到受理派出所或受理点户籍窗口领取。
  • 急证:如急需用证,可自愿选择办理身份证直通车业务,邮寄到指定地址,办理时长7~15个工作日
  • 临时身份证:3个工作日,到受理派出所或受理点户籍窗口领取。
  • 若属于未成年人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由制证中心完成制证后,将证件交由邮政部门统一寄送至办证点或申领人指定的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