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湖北省已实现居民身份证申领“全国通办”“省内通办”,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带领,到居住地任意一个居民身份证受理窗口即可办理,无就业、就学、居住要求。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监护关系证明)
2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3省外居民异地办证的,还需提供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4异地办理需签署《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省内通办”告知承诺书》或《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告知承诺书》(现场领取并填写)
5若属于未成年人身份证丢失、损毁补领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需提交《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现场领取并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