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办案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于非诉讼事项的法律援助,由申请人向争议处理机关所在地或者事由发生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高新区、东津新区和鱼梁洲开发区由襄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兜底受理。
法律援助申请人有材料证明属于下列人员之一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1)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2)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3)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4)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工作办法中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军人军属:(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1)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2)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3)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4)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