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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30 10:04

适用范围

在襄创业“十类群体”

具体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申请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襄创业人员),并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2.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

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创业带动就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就业创业证、4张一寸彩照。其中,合伙经营的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股东相关资料和《公司章程》复印件。

备注:除此之外,不同身份类别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失业登记所在页码的复印件:

(2)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所在页码的复印件(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刑满释放人员提供刑满释放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的复印件;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政府批文复印件;

(7)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原工作单位加盖公章的工资表、工资银行流水凭据、社会保险凭据、解除劳动合同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网络商户提供网络注册截图等相关印证资料复印件;

(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贫困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提供《就业创业证》中就业登记所在页码的复印件。

办理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通过手机端下载“鄂汇办”APP,点击就业创业版块,进入创业担保贷界面后,根据提示逐步完成操作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0710-3607580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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