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贷款额度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申请材料
《湖北省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小微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以及身份类别的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与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新招用人员花名册和现有在职职工花名册等资料。
办理方式
主城区(不含襄州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携带相关材料到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办理。
咨询电话
襄阳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0710--3607092
襄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710--2818017
枣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710--6329789
宜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0710--4212672
南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710--5230456
保康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710--5990017
谷城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0710--7330297
老河口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 0710--8224277
来源: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刘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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