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最多可同时办理对应事项4项:
·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 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
    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从事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货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
·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聘用驾驶员)
· 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
· 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核查记录表
·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聘用驾驶员)
· 机动车登记证书
· 经办人身份证
· 委托书
· 拟聘用驾驶员的承诺书
· 车辆前方45°角照片
· 拟投入运输车辆的承诺书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 车辆转籍、过户证明
· 户外广告牌效果图、地段示意图、施工结构图
· 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
· 广告设置载体使用权证明
· 户外广告牌安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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