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最新资讯>今日襄阳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提示

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 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

【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2025-12-06 08:52

12月3日,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森林重点防火期防灭火工作的提示》(简称《提示》)已发布,旨在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筑牢全市生态安全屏障。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重点防火期。《提示》要求,各县(市、区)、开发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及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执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推动森林防灭火责任和压力逐级传导,实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扑。

同时,构建多渠道、全覆盖宣传格局,普及“森林防火十不准”和应急避险知识,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摒弃焚烧秸秆、违规祭祀等野外用火习惯,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按照省、市冬春火灾除患攻坚“百日行动”要求,全面从严管控野外火源,深入排查整治国有林场、森林公园、旅游风景区等重点部位火险隐患,在林区要道、景区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严格执行“入山登记、出山销号”制度,严禁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山入林。动态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备足防灭火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防火道、蓄水池、监控设备等完好可用,确保火情发生后能快速响应、科学扑救。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火情信息报送渠道,坚持“有火必报、如实上报、归口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对未履行防灭火责任或引发森林火灾的,从严追责问责。对发生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实行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来源:襄阳日报 殷素 何小静 责任编辑:刘晓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本页 我要收藏 关闭本页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办 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承办 
办公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1号(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0710-12345
鄂ICP备19012107号-4 鄂公网安备42060602000370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206000011

3921248

8994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