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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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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 18:45

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鄂环督办〔2025〕35号)有关要求,我市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并通过省级验收,现将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7)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管控不够到位。部分地方在处理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关系上统筹不够,盲目上马“两高”项目冲动明显。

二、整改目标

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三、整改措施

1.2024年12月底前,加强“两高”项目源头管理,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督促项目所在地持续落实“两高”项目准入前产业政策、污染物减排、能效水平等部门联审会商机制。

2.2024年12月底前,完善“两高”项目动态调整清单管理制度,对“十四五”期间拟建、新建、投产的“两高”项目建立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3.2025年6月底前,组织全面排查“两高”项目节能审查、批建不符、未批先建、区域削减方案等落实情况,形成排查问题整治清单,完成排查问题整改。

4.持续推动锅炉深度治理,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污染物在线监控应接尽接,逐步推动3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襄阳市中心城区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市范围内不再新上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四、整改完成情况

1.整改措施1完成情况:严把“两高”项目准入关口,严格落实“两高”项目部门联审会商制度,发改、经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水利等多部门开展联合评估论证,确保相关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节能降碳、生态环保、资源利用等管理要求。

2.整改措施2完成情况:全面开展“两高”项目排查,对“十四五”以来的已建、在建项目、存量“两高”项目均纳入清单管理并动态监控,严格监督项目按批复的能效水平建设投产。

3.整改措施3完成情况: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十四五”以来“两高”项目管理台账。全市不存在不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两高”项目。

4.整改措施4完成情况:全市20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除涉密企业外已全部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全市共有3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20台,其中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5台,正逐步推动3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目前,我市现有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0台,襄阳市中心城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存量0台。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完成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清零工作,且2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未再受理新建安装告知,未再新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未再开展安装监督检验。

四、今后工作打算

持续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严控“两高”项目准入,推进节能降碳,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4日,共10个工作日)向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

联系人:唐华婷

联系电话:0710-3513972

襄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来源: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责任编辑:刘晓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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